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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秘的尴尬处境和职业风险

来源:民商发布时间:2012-07-02 09:53:40

近来,因上海金陵(600621,股吧)董秘陈炳良被轮岗事件,董秘的尴尬处境和职业风险曝于聚光灯下。 由于上市公司在规范治理的理念认知、董秘作用认同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,董秘很容易沦为杂役,或者因达不到公...

    近来,因上海金陵(600621,股吧)董秘陈炳良“被轮岗”事件,董秘的尴尬处境和职业风险曝于聚光灯下。

    由于上市公司在规范治理的理念认知、董秘作用认同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,董秘很容易沦为“杂役”,或者因达不到公司期望失去信任;而外部规制尽管对董秘职权规定明确,但就如何保证其行使职权则表述不足,两方面因素往往会引发董秘的职业风险。

    在中国现有的客观治理环境下,如何完善相关体制机制,确保董秘职权独立、有效履职,防范相关职业风险,是目前非常值得探讨和解决的问题。

    一些有大股东的民企、国企,董秘实际上是在为董事长服务,很多人认为董秘就是董事长秘书,这是不对的。董秘不仅对董事长负责,更多是对董事会负责,其实应该对公司负责。

    不平则鸣是为改变

    + 口述| 陈炳良 上海金陵原董秘

    董秘和其他高管不一样的地方在于,他( 她) 的业务领导, 是证监局、交易所等证监部门。并且,董秘应该做公司规范运作的“看门人”。由于工作性质特殊,董秘不履职个三五年,别想把里面的道道搞得清清楚楚。所以,轮岗是对董秘工作性质的一种无知。

    我做了19 年零6 个月的董秘,2010 年前都不是高管,早先上海一家公司的董秘还是中层副职。据我了解,即便到现在,上市公司中还有不是高管的董秘。不过,一旦大股东开始认为我是高管,我也就要倒霉了。在现行体制下,你不听领导的,肯定要吃苦头;若不管这些事,你自己也有责任,因为任由公司瞎折腾,上市公司的形象会很不好,像这几年公司股价下来就和这有关系。

    现在上海金陵一股独大的公司治理问题很明显,大股东26.62%的持股占了70% 的董事席位,这肯定要出问题,公司治理相互制衡的概念不存在,上市公司严重不独立。

    大股东什么事情都管,像我们公司换一台车子要批,出租房子、租个几十个平方米也要往上报。还有人事部经理的调动、财务部经理的委派。股份公司现在的高管都是大股东推荐的,这个也不对,公司法、公司章程没这规定。现在看,大股东是在操控董事会,控制公司经营。

    我之所以选择不平则鸣,是想改变点什么,不仅为我,也为以后的董秘能有个比较宽松的条件,更加心情舒畅地去工作,对董秘的保护更强一些。我对董秘制度的完善是有些期望的。

    第一,任免。董秘的任免需要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独董讨论通过,才能提交董事会讨论任免,就像关联交易一样。这样一来,像我这样的情况不会再发生。因为国有体制的很多问题不会一下子解决,所以需要有一个比较长久的考虑。

    另外,我是在任期内被解聘。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第3.2.9 条规定,“上市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,不能无故解聘。”从法律角度来说,上市规则第3.2.10 条规定所说的四种情况不存在,就是没有充分理由。有关法规还应将“充分理由”一、二、三列明,以免模棱两可。

    第二,董秘要往职业化、专业化方向发展。董秘应处于第三方,这样比较公允。比如香港秘书公会,做培训,人在那注册,上市公司聘任公会的人做董秘,和公司没有天然的关系。董秘是职业经理人。倘若和公司有了天然的关系,就会比较复杂,变成内部人。

    第三,董秘的名称改为公司秘书比较好。名字改过来,涵盖面不一样,而且更加突出是为公司服务,现在则被有些人看成是董事长秘书。

    第四、董秘要做公司规范运作“看门人”的话,人格要基本完备。我这件事,整个过程其实是被逼出来的,当然,在这件事上我也有遗憾的地方。比如,董事投了同意票,这显然对我有伤害,他说请你理解,我说我不理解。投票是你的自由,但请你用良心去衡量。我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格类型?坚持走在“道”上,按照自然法则来,而不是自说自话,自以为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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