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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股发行办法年内有望作重大修改:以信息披露为核心

来源:证券时报网发布时间:2012-07-02 10:00:06

在近日举行的2012年第二次保荐代表人培训中,监管部门有关人士透露,年内拟修订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》,可能突破很大,例如在盈利年份、无形资产比例等方面的突破。 这位人士表示,取消硬门槛并...

    在近日举行的2012年第二次保荐代表人培训中,监管部门有关人士透露,年内拟修订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》,可能突破很大,例如在盈利年份、无形资产比例等方面的突破。 这位人士表示,取消硬门槛并不代表不关注,仍要消除市场担心。比如新股首发(IPO)申请以前有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%的规定,后来取消了规定,但在审核过程中仍关注高负债率的企业。

    该人士表示,证监会今年启动新股发行改革,其重中之重是以市场化方式提升服务实体经济,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,淡化对盈利能力的判断,将原汁原味的企业带给市场,返璞归真。比如2月1日,证监会首次全面披露内部审核流程,并公布在审公司名单,市场反映良好。证监会将初审会意见及关注事项告知发行人,公开了发审委否决原因。下一步可能公开反馈意见及反馈意见回复。

    据悉,在财务审核方面,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粉饰业绩、利润操纵行为的监管,拟出台对“粉饰业绩、利润操纵行为”的监管政策,要求保荐一个真实的企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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